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8月3日-2025年9月1日
联系电话:010-64102958、010-68205261
附件:1.
2.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5年8月2日

在线客服
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8月3日-2025年9月1日
联系电话:010-64102958、010-68205261
附件:1.
2.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