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压力变送器(招标编号:NWZ260916-3811-135312)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压力变送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压力变送器 | 1.000 | 批 |
| 2 | 差压变送器 | 1.000 | 批 |
| 3 | 变送器附件 | 1.000 | 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检测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如生产商无法自行完成框架协议项下订单签订,可由投标产品生产商和授权服务商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以生产商为投标主体,授权服务商为联合体成员的形式投标,并提供联合体协议。1家服务商不允许同时做2家或2家以上生产商的授权服务商。(3)2.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授权服务商需取得针对石家庄炼化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的独家授权及与制造商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产品不得贴牌或外加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生产商同时需要提供服务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证书在有效期内。(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或具备国际互认资格的认证机构(如IECEx体系下的机构)颁发的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防爆合格证(符合中国国家防爆标准要求(GB/T 3836或IEC60079)。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若防爆合格证的正页(封面或首页)无法体现投标具体产品的型号,还需提供防爆合格证的完整副页以及产品样本。(5) 联合体投标应承诺满足下列要求: 1)授权服务商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2)授权服务商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3)授权服务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6)授权服务商应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2026年1月1日)在石油化工装置应至少有一份单笔超过50万元的压力及差压变送器业绩或单笔订单超过25万元的压力及差压变送器业绩至少两份(提供清晰合同复印件)。(7)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技术文件和供货一览表要求(附件要求的产品如投标人自有品牌不满足,需经业主同意后方可报非自有品牌),包括但不限于温度范围、量程范围、接口类型、膜片材质以及要求量程范围内的精度。(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执行石家庄炼化数字化交付执行细则,数字化交付以买方最新版为准,不满足版本要求的需增减相关交付物;在交付期间发现涉及其他数字化交付要求的需补齐对应交付物;设备交付后2个月内完成数字化交付。模型深度为L3及以上,允许保密信息脱敏。凡涉及到提供P&ID的,均需提供智能P&ID,具体详见技术附件:石家庄炼化数字化交付执行细则。(9)投标人投标文件与卖方技术报价书内容规定以及仪表规格书和/或仪表数据表的要求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卖方必须注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询价书要求。(10)投标人须对《石家庄炼化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压力及差压变送器框架协议采购技术要求》中所有标注“★”和“▲”的条款项逐条做出响应,任何1项“★”条款不满足或任何5条“▲”的条款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否决。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21年1月1日-2026年1月1日)石油化工装置或同等工况的应用业绩1个(单个合同包含的与本次投标技术指标相符的压力差压变送器总数不少于2000 台)或2个(每个合同分别包含的与本次投标技术指标相符的压力差压变送器总数不少于1000 台),允许同一个合同多个订单。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等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备查)。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应包含用户单位、合同名称、联系人、合同数量(非直签合同需提供最终用户企业与代理商的合同及代理商与投标商企业的合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核实有造假行为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否决投标处理。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5 其他要求。
无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2.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授权服务商需取得针对石家庄炼化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的独家授权及与制造商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产品不得贴牌或外加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生产商同时需要提供服务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9月2日12时0分 至 2026年9月7日12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董伊凡。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4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4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9月14日前,在“易派客”网站(//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李延浩 联系人: 董伊凡
电 话: 13703397110 电 话: 022-58068975
电子邮件: liyh.sj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dongyf@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9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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