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3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生产商(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2023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及发票日期均在此日期内),常压金属储罐一、二次密封装置累计供货业绩不低于200万元,其中至少包含一套50000m³及以上储罐密封装置(包括一次密封、二次密封装置)供货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
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①提供产品销售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②提供产品销售业绩表,业绩表包含产品名称、应用项目名称、供货金额、供货年份、用户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业绩表中供货数量仅指与本次招标货物一致的物资,如合同还包含其他物资,则业绩表中相应数量应需剔除,否则,该项业绩无效。对于框架合同,其业绩以分签合同或采购订单计算,需提供框架协议与分签合同或采购订单,分项合同或采购订单之和视为一份合格合同。
③如合同中不能体现业绩的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须提供能够证明的相应技术协议(附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3.5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月,或成立于2025 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信誉要求: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投标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全称+曾用名(如有)”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对应犯罪记录结果);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投标标的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级和招标人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惩戒范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评标委员会关联关系查询为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业绩发票必须清晰、完整,不得有任何遮挡或涂抹。评标委员应在评标现场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全部业绩发票逐一进行真伪核验。未通过验真的发票以及已冲红的发票,均不予认定为有效业绩证明,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存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的失信行为。以上内容以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7投标产品距开标之日前3年在中国石油质量监督检查中无实质性不合格情况(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结果为准,复查结果合格的除外)。
3.8投标人应提供完全响应《大运河大连石化分公司储罐密封装置采购技术要求》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因本项目涉密,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后按照4.5要求领取招标文件(售卖标书时间:2026年09月01日18时至2026年09月07日24时)。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www2.cnpcbidding.com/)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售价为每个标段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5.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5.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现场领取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现场领取文件要求:
4.5.1本项目涉密,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请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携购买标书的凭证、法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签署完成的保密协议、。现场领取文件。
4.5.2领取时间: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在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甘井子山中街1号招标石化招标中心工作组205室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0411-86774110/0411-86774473。(请投标人合理规划时间,尽量于工作日期间到现场)。
4.5.3获取纸质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密协议规定期限内返还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返还获取的纸质招标文件,否则将按照保密协议追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 9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甘井子路126号物资采购管理部验收楼304室。(标书获取地点与开标地点距离较远,请投标人提前安排好行程)
②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6 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保函(保函随投标函一起递交,电子保函需打印);标段自助递交(网址://www2.cnpcbidding.com/)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线下开标):2026年 9 月 13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线下开标):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甘井子路126号物资采购管理部验收楼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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